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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校大学生可创业新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fro520    时间: 2016-4-14 15:31
标题: 在校大学生可创业新政策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2020年前,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和大部分高职院校将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至基本修业年限的2倍,允许学生根据需要与学校协商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创业课各高校都要设 
   意见要求,各高校要建立人才培养方案定期修订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从2016年起,各高校均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分层分类开设研究方法、学科专业前沿等通识课程,开设体现行业特点、融入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的专业课程;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始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职场指导与帮助。从2016年起,每年遴选认定创新创业方面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到2017年,全省基本建立起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应对实战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 
   想创业又怕耽误学业?以后不用再为此发愁了。意见提出,2020年前,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和大部分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至基本修业年限的2倍,允许学生根据需要与学校协商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对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学校要支持其跨学科专业修读课程或转入相关专业学习。2016年年底前,各高校要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的创新实验、技术研发、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竞赛成绩和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及研发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科学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情况。 
   进创新创业园有补贴 
   在建设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方面,意见提出,高校要充分整合校内场地资源,依托现有实验实训场所、科技园、孵化基地、学生活动中心等,盘活改造其他闲置场所,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高校众创空间,全天候免费向师生开放。 
   从2016年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办公及厂房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新创业园,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或独立投资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支持在校大学生、应届毕业和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另外,意见还要求,从2016年起,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创新创业产业调整状况,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定期公布全省高校专业限制性目录和预警目录,开展专业办学水平诊断与评价,并将诊断评价结果与招生计划、生均拨款等挂钩,支持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发展,限制饱和学科专业。尽快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大学生公共创新信息平台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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