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论坛
标题:
申请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的基本条件
[打印本页]
作者:
思考的牛
时间:
2009-8-9 22:35
标题:
申请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的基本条件
涉密系统集成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和法规,具有健全的保密制度。
2、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并有网络安全集成的成功范例。
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的企、事业单位,应为专门从事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开发,有自主研发的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全保密技术或产品,并独立开展网络安全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有3个以上独立完成的成功范例。
对仅从事网络布线、咨询、安全保密产品研发和销售而不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不受理涉密系统集成资质申请。
3、具有系统集成能力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网络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队伍和组织管理人员,员工总数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与单位正式签定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0人。
4、具有先进的信息系统设计、开发设备,具有良好的安全保密环境。
5、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产状况。
6、接受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来源:杭州市保密局
作者:
炎炎夏日
时间:
2009-8-19 15:11
标题:
集成资质
我公司系统集成资质全套的欢迎北京的集成商借用。
QQ:540748365
作者:
北方的狼
时间:
2009-12-10 15:46
涉密资质好啊!!!!!!!!!!!!
作者:
bt6o1
时间:
2010-3-10 15: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xjunjun
时间:
2010-4-7 13:56
涉密最高是一级资质嘛,弱智问下,总共有几集
作者:
mysec
时间:
2010-7-12 16:41
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单项三种资质。 A、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接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施业务,并仅可承担本单位承建的涉密信息系统的系统服务和系统咨询工作,不得从事其它单项资质业务。 B、乙级资质单位仅限在所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内承接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施业务,并仅可承担本单位承建的涉密信息系统的系统服务和系统咨询工作,不得从事其它单项资质业务。 C、单项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但仅限承接所批准的涉密系统集成单项业务,如: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屏蔽室建设、风险评估、工程监理、数据恢复等。
作者:
hakim
时间:
2010-7-13 01:01
这篇文章收藏了,谢谢lz~~~
作者:
appledream
时间:
2010-7-27 16:54
补充下了解的:
申请涉密资质基本条件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2)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3)具有法人资格3年(含)以上,无违法记录;(4)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5)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作者:
appledream
时间:
2010-7-27 16:56
补充下了解的:
申请涉密资质基本条件
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2)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3)具有法人资格3年(含)以上,无违法记录;(4)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5)具备符合国家保密局规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和硬件环境。
作者:
taiji
时间:
2010-8-30 12:29
甲级的在全国应该不是很多吧
作者:
阳光100vip
时间:
2010-10-28 09:29
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涉密资质专业办理,QQ:437864313
作者:
kim11
时间:
2012-11-14 11:51
支持一下!
欢迎光临 系统集成论坛 (http://bbs.xtjc.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